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囿于“应急”不够了 医疗污水处理关注协同补短板
发布时间: 2021-09-14 10:56:51      点击: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
 
  通知表示,近年来,我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但与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比,还存在部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设施运维管理不完善、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通知要求,2022年12月底前,传染病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完成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的设施建设;2025年12月底前,其他按规定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要完成建设任务。
 
  同时,要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制度,医疗机构要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切实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各部门认真落实各方责任,并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帮扶工作。
 
  医疗污水,一直以来鉴于其危害性都是颇受管制的一种污水类型,在防疫工作要求下,医疗污水处理需求更加急迫。上述通知的出台,就是要“管行业的、管投入的和管监管的联手,部委和部队联合,政策上协调一致,落实上步调一致,齐心协力推动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
 
  无独有偶的是,前不久住建部还公开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意味着医疗污水处理工程将迎来新的国标,规范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明确了设计水量、设计水质、污水收集、特殊医疗污水处理,处理工艺及设施、消毒、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气处理处置、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管理和安全防护等一系列内容。
 
  业界认为,疫情防控下的医疗污水处理体系和医疗污水处理能力多少暴露了一些短板和不足,所以从基础建设上,从收运和处置监管,以及从医疗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等各方面来看,都需要增强。并且在“后疫情时代”,医疗污水处理和医疗污水污染防控都势必不能囿于“应急”。
 
  清华大学王凯军教授也认为,医疗机构废水处理及排放,正逐渐纳入环境监管的“一张网”中,结合排污许可、数据联网等措施,医疗废水处理及监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捷手段。上述通知的发布,可以看出我国对医疗废水全方位监管的决心与信心,以及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依法统筹一张图、一盘棋、一张网的管控思路。
 
  当然,目前我国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层面也并非一帆风顺。如“旧版”医疗污水处理系统亟待升级,不仅体现在处理标准上,设备老化和故障维修率上,还表现在与智慧化、信息化、自动化管控要求不匹配上。而且,管控水平也存在较大的地域差异,因地制宜落实地也不够到位。
 
  为此,专家多建议,更新和统筹医疗污水处理相关行业标准,加速推进基建的迭代升级,加快推动医疗污水处理系统与智慧水务平台接轨,严格管控医疗污水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严厉处罚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作用,并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呼应高标准的医疗污水处理新要求。
 
  比如电子束辐照处理医疗废水技术,作为一种有效的高难度污水处理方法就值得推广。据悉,我国首个“电子束辐照处理医疗废水示范装置”项目已经在湖北省十堰市通过专家评审验收,首台用于医疗废水处理的电子束装置正式投入使用。
 
  医疗污水,作为一种非常规污水,其处理难度比生活污水更高,技术门槛也更高。提高我国医疗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我国医疗污水污染监管水平,仍将是“十四五”时期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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